创新机制,整合力量,江西宜黄破解基层生态保护的“九龙治水”生态执法护出“山清水秀鱼儿欢”冬日清晨,站在江西省抚州市宜黄县水北大桥桥头,一幅闲适的江南水乡画面映入眼帘:桥下,跳白、招鲮、沙鱼等鱼类泛着白光在宜黄河里翻身跳跃;远处,葱郁的山岭笼罩在淡淡晨雾中;河边,依稀可见几位身着橘黄色工作服的保洁人员在清理垃圾,两三位老人悠闲垂钓……“这才是鱼翔浅底啊!别的地方不多见吧?”宜黄县森林公安局局长吴永健对眼前的画面很是自豪,“不过,这幅美景也是来之不易啊。”“八山半水一分田,还有半分道路和庄园。
”宜黄县发改委主任邵建宜对新华每日电讯记者说,“这句老话,说的就是宜黄生态资源之丰富。宜黄县境内有鱼牙嶂华南虎自然保护区和中华秋沙鸭自然保护区,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全县共有大小河流216条,总流域面积几乎与县域面积等同。”但是,山清水秀的宜黄,生态环境也曾面临严峻挑战。
有一段时间,“县里有四五十家河道采砂场,宜黄河里处处是挖机;数不清的瓷土矿场,又把山头挖得千疮百孔,到了雨水季节,根本存不住水。”邵建宜说。宜黄县环保局局长曾建中认为,基层生态保护工作一个难点,就是生态保护力量与严峻的生态形势及日益凸显的生态价值并不相称。
“局里能够到一线执法的人员也就10个人。局里还有很多中心工作,也牵扯了大量精力。
想干好基层生态保护工作,靠拖拉机车头拉火车是搞不赢的。”曾建中说,“而且,生态环境保护涉及部门多,执法时‘九龙治水’、交叉执法、尺度不一等问题也客观存在。”要解决这些问题,真正还老百姓绿水青山,由一个部门统一行使执法权,把五个指头攥成一个拳头,势在必行。
2017年4月,宜黄县创新机制成立了生态办,从公安、农业、林业、水利、环保、国土等8个部门选调了25名工作人员组建了生态综合执法大队,由县森林公安局局长担任大队长,依法受相关部门委托,实行“集中办公、统一指挥、统一管理、综合执法”。同时,还有效整合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力量,设立了生态110、生态检察室、生态法庭和生态纪检室,与生态行政执法共同构成了“五位一体”联动格局。在宜黄县的生态综合执法建设中,森林公安是一个主要牵头部门。
这一方面是因为森林公安的法定职责就是保护森林和野生动植物资源,办理了大量的生态刑事案件和不分生态行政案件,是一支天然的生态执法队伍;另一方面,公安力量参与到生态综合执法中,也能有效提升执法时权威性和威慑力。“比如,国土部门单独执法时,威慑力就远不如有公安参与。2016年我们遇到过一个案子。那天晚上12点,我们接到举报称在县工业园有人非法采瓷土矿。
国土部门到了现场后,对方根本不害怕,而且第二天就把挖机和装载机全部开走了。如果有公安干警在,他们就不会那么猖狂了。”宜黄国土局局长黄涛说。
在日常运行中,宜黄生态执法大队下设三个直属中队和12个乡镇中队,实行“5+2”“白加黑”式的不间断巡查,再加上老百姓可以通过“我的抚州”APP、抚州生态云平台和宜黄县生态110报警电话实时举报,执法大队及升级后的生态监测中心基本实现了对宜黄县生态资源无死角覆盖——一年多来,大队共制止破坏生态环境事件237起,办理破坏环境的行政案件99起,依法移交公安的刑事案件6起。再加上河长制、生态示范工程建设等其他生态环境制度支持,宜黄的县域环境基本实现了河畅、水清、岸绿、景美。“保护好一方青山,呵护好一方生灵,爱护好一河清水。
县里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引领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抓手,对生态综合执法也有很高的期待。”吴永健说,“每天晚上10点前,我都得把当天的执法概况给县领导发过去。
有一次忘了发,书记的电话就直接打过来了。”目前,宜黄县生态综合执法建设已经纳入江西省森林公安局的试点。“当然,我们的工作还有很多不足。后续如果能进一步明确执法流程、人员编制、工作场所等,让执法队伍真正‘人’‘心’都稳下来,我们一定能为全国探索生态综合执法闯出一条可行路径。
”吴永健说。(记者李洪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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